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7〕121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六条措施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治污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取得了生猪养殖总量明显减少、布局优化、改造提升、水质改善等显著成效。但从中央环保督察情况来看,个别地方监管机制仍不够健全,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及可养区内不达标养殖场(户)尚未全面关闭拆除,可养区内规模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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