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项目完成后,县域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要得到全面提升,畜禽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要得到全面完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逐步规范,粪肥还田利用渠道畅通,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整省、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地区,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要建立项目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畜牧兽医、土肥、能源、环保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责任。要按照以种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就地消纳的原则,合理布局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引导畜禽养殖与种植基地有效对接,支持畜禽养殖场将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作为肥料还田利用,构建起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不断提高。要完善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畜禽粪肥和沼气等终端产品使用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形成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市场机制,提高终端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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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合作协议》,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统筹推进74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方案明确,2019年、2020年各组织实施13个畜牧重点县和一批非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到2019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74个畜牧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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